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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輔導
 

96年度全國母乳哺育推廣工作人員共識營
分組(十組)討論報告 下載

96年度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輔導作業說明

壹、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為促進醫療院所營造親善哺乳環境,委託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辦理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輔導作業。

貳、輔導對象:
一、有意成為母嬰親善醫療院所之醫療機構。
二、於執行上遭遇瓶頸的母嬰親善醫療院所。

參、申請輔導作業流程:
一、衛生局依轄區醫療機構之意願,及業務執行狀況,進行初步輔導,以協助機構完成接受輔導之前置準備工作,填寫衛生局輔導紀錄表(表一)一式兩份,一份交醫療機構向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申請輔導,一份由衛生局(所)留存。

二、欲申請之醫療院所即日起至96年7月30日前,逕上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網站(http://www.taog.org.tw/action_a.htm),下載填妥1.母嬰親善醫療院所實地輔導申請書(表二)及2.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輔導自我評量表(表三),檢同衛生局輔導紀錄表(表一),逕寄台灣婦產科醫學會並副知當地衛生局。

三、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受理申請後,依實際需求安排輔導委員2至3 人,會同衛生局(所)進行實地輔導(彙整後即日起至10月底),實地輔導以一至二次為原則,每次輔導半天(3小時)。

四、輔導委員完成實地輔導工作,應填寫輔導委員輔導紀錄表(表四)一式三份,一份交由醫療機構留存作為改進用,一份交由衛生局追蹤輔導,一份由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留存。

五、衛生局依輔導委員輔導紀錄表持續進行追蹤輔導工作,協助機構申請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。

 

備註:
一、因名額有限,醫療院所請儘早提出申請輔導,如超出名額將依申請時間先後決定優先順序。(寄件地址:台北市104中山區民權西路70號5樓,林雅媺小姐收)

二、如有疑問,請逕洽台灣婦產科醫學會林雅媺小姐,電話:(02)2568-4819,傳真:(02)2100-1476

 

96年度母嬰親善醫療院所醫護人員繼續教育研習會、報名表、交通資訊 (請下載)

   時間: 96 年 6 月 21 日 (台北市立萬芳醫院)

       96 年 6 月 25 日 (高雄長庚紀念醫院)

   報名日期: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(每場 300 名)。

   請事先繳費並傳真報名表及劃撥回執至本會。

   本會傳真: 02-21001476

 

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通過名單

95 年度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 成果報告

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 種子講師名單   評鑑委員名單


母乳哺育的緊急應變之道

 

其他資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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