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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會訊息

2020/11/06

《新聞稿》忽視専業鑑定、救人重判 、醫界譁然

 

《新聞稿》

 

忽視専業鑑定、救人重判 、醫界譁然

 

八月份弒母砍頭案無罪,各界譁然,如今卻將救人醫師重判,高等法院的判決再度引人議論,令醫界心寒:

 

台灣高等法院近日判決婦產科醫師,未能於產後患者發生急性腹痛合併卵巢病變時,於術前診斷出也有急性闌尾炎,執行腹腔鏡手術,不幸併發罕見氣體栓塞,判定醫院及兩位醫生2198萬天價賠償。

 

此案件在衛福部醫審會及第三方專家鑑定,都認為醫師執行手術及醫療處置,未違反醫療常規,民事一審及刑事偵察也都以無罪認定。無奈二審法官,以術前未能作電腦斷層及會診他科醫師,做出完全正確診斷,及將執行腹腔鏡手術的併發症認為是疏失,判定天價賠償。醫界都知道腹腔鏡對急性腹痛是一項極為有力的診斷工具,尤其是對有卵巢病變或闌尾炎極有幫助;臨床上這兩個疾病原本在術前就不易完全正確診斷,許多患者多在術中才確診,尤其兩者同時發生時更為困難。此案醫生認為有卵巢腫瘤扭轉可能下,發炎現象在抗生素治療無效後,採取腹腔鏡手術以求先確診,為醫療合理處置,醫審會及其他鑑定報告也都認為醫療處置無違反醫療常規。然而承審法官在自由心證下,不尊重專業鑑定意見,做出這樣判決,有違常理。如此未來,任何手術執行前與結果都必須不能有所差異,需百分之百的準確,一旦有併發症而術前臆測與手術發現不同時,醫師都必須承擔賠償責任,將造成醫界恐慌及防衛性醫療,醫病雙輸。

 

本會為病家遭逢此一不幸事件,深感遺憾。但醫師出手救人,在不幸併發症發生時,卻得遭此重判,其賠償金額甚至高過絕大部份的殺人犯,實在不符比例原則。因此支持醫院提出上訴,也期盼法界尊重專業。

 

 

 理事長  黃閔照

 109.11.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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